ST高升公告,蓝鼎实业所持公司9000万股股票的质押权人宁波保税区宇睿鑫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宇睿鑫通”)向仙桃法院申请,要求将该质押的9000万股股票以第三次拍卖的起拍价每股2.2元总额1.98亿元抵偿宇睿鑫通的部分担保优先债权,剩余未质押的178,582股股票以每股2.20元总额392,880.40元由宇睿鑫通现金出资购买。该方案经管理人同意并经蓝鼎实业第四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仙桃法院于2022年3月15日作出民事裁定书(2021)鄂9004破1号之一,依法裁定确认蓝鼎实业管理人以上述方式处置蓝鼎实业现持有公司的9017.8582万股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