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材料301090≈≈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2.03)
[2024-12-03] (301090)华润材料: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57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29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
起12个月内。2024年11月14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回
购方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现将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2024-12-02] (301090)华润材料: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56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董事、总经理房昕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房昕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
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
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房昕先生原定
任职期限为2023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3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房昕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房
昕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房昕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
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在聘任新的总经理之前,总经
理职责由公司董事长燕现军先生代行。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总经
理,并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房昕先生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
司股票2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通过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份额105万元,占该项计划比例为4.17%(战略配售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现持有公司股份2,724,3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0.18%)。
房昕先生承诺将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房昕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
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2024-11-19] (301090)华润材料: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55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
      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
本。
    3.拟回购股份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10.29元/股。
    4.拟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10.29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11,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
量约为1,069.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2%,按回购金额下限6,000万
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83.09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9%;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拟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6.拟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公司已经取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交行”)出具的
《交通银行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承诺将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700万元的融资支持,贷款用途为回购公司股票,贷款期限为1年。公司将根据贷款资金实际到账情况、资金使用规定和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严格遵守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作”的原则。
    8.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3)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4)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经济形势、政策变化等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议案。回购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29元/股(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具体回购价格将结合公司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金额、数量和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1,000万元(含本数)。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29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69.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2%,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83.09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9%;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司与交
 行开展业务对接。近日,公司已收到交行出具的《交通银行股票回购贷款承诺
 函》,交行承诺将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700万元的融资支持,贷款用途为 回购公司股票,贷款期限为1年。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
 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
 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完成。
    3.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
 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回购金额上限11,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0.29元/股测算,回购股份
 数量约为1,069.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2%。
    若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完毕,公司股
 权变动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61,139,659    57.94%  861,139,659    58.3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25,219,194    42.06%  614,529,194    41.64%
    股份总额        1,486,358,853    100%  1,475,668,853    100%
 注1: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成时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注2:按照公司截至2024年11月6日股份情况,作为回购前情况进行测算。
    2.按回购金额下限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0.29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 量约为583.09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9%。
    若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完毕,公司股
 权变动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61,139,659    57.94%    861,139,659    58.1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25,219,194    42.06%    619,388,294    41.84%
    股份总额        1,486,358,853    100%    1,480,527,953    100%
 注1: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成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注2:按照公司截至2024年11月6日股份情况,作为回购前情况进行测算。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 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 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公司本次回购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
 坚定信心,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为
 1,036,570.9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80,622.15万元,流动资
 产778,316.72万元。按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本次最高回购资金 上限11,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的1.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62%,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1.41%。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会对公司
 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股
 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
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
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
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
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
事会作出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
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无
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2024-11-14] (301090)华润材料: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52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15:00(星期四)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二)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宇东路 1 号公司行政办公楼507 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燕现军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八)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5 人,代表股份 1,261,095,17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4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08,189,33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1.28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3 人,代表股份 52,905,8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559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3 人,代表股份 52,905,83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3 人,代表股份 52,905,83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5594%。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0,731,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2%;反对 31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9%;弃权 4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542,1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26%;反对 31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939%;弃权 4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6%。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0,698,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6%;反对 34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5%;弃权 4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509,5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09%;反对 34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559%;弃权 4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2%。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0,685,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5%;反对 34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0%;弃权 6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495,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52%;反对 34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430%;弃权 6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7%。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4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金额、数量和比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0,703,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0%;反对 32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6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514,6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06%;反对 32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077%;弃权 6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7%。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0,723,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5%;反对 32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534,3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78%;反对 32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067%;弃权 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5%。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0,686,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6%;反对 35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4%;弃权 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497,4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81%;反对 35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765%;弃权 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5%。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7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
的相关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0,723,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5%;反对 32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4%;弃权 5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533,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71%;反对 32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065%;弃权 5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4%。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8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授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0,730,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0%;反对 31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9%;弃权 5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540,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99%;反对 31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937%;弃权 5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4%。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徐双豪、李琴芬两位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

[2024-11-14] (301090)华润材料: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53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48)、《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2)。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回购的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29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
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4日起45日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宇东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13033
  3.联系人:崔浩
  4.联系电话:0519-85778588
  5.联系邮箱:crcchem@crcchem.com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2024-11-11] (301090)华润材料: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51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华润化学材料投资有限公司          854,189,859          57.47
  2    华润化工有限公司                  353,999,475          23.82
  3    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49,314,736          3.32
      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23,923,444          1.61
  4    (深圳)有限公司-深创投制造业
      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中信建投证券-浦发银行-中信建      2,814,670          0.19
  5    投华润化学材料1号战略配售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607,197          0.1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      1,516,800          0.10
  7    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8    何永权                              1,335,800          0.09
  9    胡庆娅                                946,000          0.06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23,775          0.06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华润化工有限公司                  353,999,475          56.62
  2    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49,314,736          7.89
      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3    (深圳)有限公司-深创投制造业      23,923,444          3.83
      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中信建投证券-浦发银行-中信建
  4    投华润化学材料1号战略配售集合        2,814,670          0.45
      资产管理计划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607,197          0.4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
  6    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1,516,800          0.24
      金
  7    何永权                              1,335,800          0.21
  8    胡庆娅                                946,000          0.15
  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23,775          0.15
 10  肖敏                                  910,200          0.15
  注: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2.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比例为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占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查询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1日

[2024-11-05] (301090)华润材料: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50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0月2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华润化学材料投资有限公司          854,189,859          57.47
  2    华润化工有限公司                  353,999,475          23.82
  3    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49,314,736          3.32
      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23,923,444          1.61
  4    (深圳)有限公司-深创投制造业
      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中信建投证券-浦发银行-中信建      2,814,670          0.19
  5    投华润化学材料1号战略配售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113,342          0.1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      1,589,300          0.11
  7    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8    蒋永建                                938,900          0.06
  9    肖敏                                  900,700          0.06
 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        892,800          0.06
      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华润化工有限公司                  353,999,475          56.62
  2    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49,314,736          7.89
      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3    (深圳)有限公司-深创投制造业      23,923,444          3.83
      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中信建投证券-浦发银行-中信建
  4    投华润化学材料1号战略配售集合        2,814,670          0.45
      资产管理计划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113,342          0.3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
  6    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1,589,300          0.25
      金
  7    蒋永建                                938,900          0.15
  8    肖敏                                  900,700          0.1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
  9    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892,800          0.14
      金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90,675          0.14
    注: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2.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比例为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占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查询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2024-10-29] (301090)华润材料: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45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常州总部 507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燕现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本项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拟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2.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2.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29 元/股(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具体回购价格将结合公司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2.04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金额、数量和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含本数)。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29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69.0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72%;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83.09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9%;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2.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2.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完成。
  (3)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2.07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
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2.08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公司股份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全权办理回购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4)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6)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不低于最低限额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回购方案提前完成或届满;
  (7)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在需要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形下,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及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8)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如需)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9)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进行合理调整;
  (10)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方法;
  (11)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或者其授权人士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具体事宜;
  (12)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5:00 在常州总部 507 会议
室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

[2024-10-29] (301090)华润材料: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46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
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 408 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

[2024-10-29] (301090)华润材料: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49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4日下午15:00时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宇东路1号公司行政办公楼
  50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需逐项表决,作为投
  1.00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票对象的子议案
                                                                            数:(8)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
  1.04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金额、数量和比例                                √
  1.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1.07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        √
        的相关安排
  1.08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授权                                            √
      特别提示:
      (1)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1需逐项表决,为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11月13日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宇东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取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崔浩
  (2) 电话:0519-85778588
  (3) 传真:0519-85778196
  (4)邮箱:cuihao40@crcchem.com
  (5)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宇东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邮政编码:213033
  6.其他事项:
  (1)会议相关材料备置于会议现场。
  (2)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90”,投票简称为“华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
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或个人)出席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数:(8)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2024-10-29] (301090)华润材料: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711元
    每股净资产: 4.57912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
    营业总收入: 136.8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53亿元

[2024-10-29] (301090)华润材料: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49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4日下午15:00时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宇东路1号公司行政办公楼
  50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需逐项表决,作为投
  1.00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票对象的子议案
                                                                            数:(8)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
  1.04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金额、数量和比例                                √
  1.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1.07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        √
        的相关安排
  1.08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授权                                            √
      特别提示:
      (1)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1需逐项表决,为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11月13日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宇东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取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崔浩
  (2) 电话:0519-85778588
  (3) 传真:0519-85778196
  (4)邮箱:cuihao40@crcchem.com
  (5)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宇东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邮政编码:213033
  6.其他事项:
  (1)会议相关材料备置于会议现场。
  (2)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90”,投票简称为“华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
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或个人)出席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数:(8)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2024-10-23] (301090)华润材料: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44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03,314,211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27.1344%。
    2.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原定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0 月 26 日,因 2024
年 10 月 26 日为非交易日,故上市流通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2024 年 10 月 28 日
(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1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1,912,483股,并于2021年10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1,257,504,07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完 成 后 ,公 司 总股 本 为 1,479,416,553 股。 其 中无 限 售条 件 流通 股 为
167,401,93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1.3154%,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312,014,61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88.6846%。
    2022年4月2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1,183,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5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10月2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43,327,2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28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
  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6月12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并上市,股份数量为6,942,300股,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上市后公司总股本
  为1,486,358,853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264,453,87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85.070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为221,904,983,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294%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6 月 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9月12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已不符合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规定的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共涉及股份数量为648,3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
  注销尚未完成,不会对公司股份总数造成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额为1,486,358,853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
  份数量为1,264,453,8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5.0706%。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解
  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03,314,2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1344%,限售期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涉及股东分别为华
  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有限”)、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碧辟中国”),化工有限、碧辟中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
  做出的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承诺方  承诺类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  履行情
          型                                                    限      况
                  自发行人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                    承诺方
                  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                    在限售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期内均
        股份锁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自公司  严格履
        定、持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  行了该
化工有  股意向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2021年10  市之日  承诺,
限      和减持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月26日    起36个  未出现
        意向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月内    违反该
                  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                    承诺的
                  披露的规定,若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被                    情形。
                  修订、废止,本公司自动适用将不时修
                  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变更
                  后的规定及要求。本公司实施减持时(
                  减持时本公司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
                  ,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
                  极配合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工作。本公司
                  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包括集中竞
                  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
                  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的方式。
                                                                        承诺方
                  自发行人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                    在限售
                  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自公司  期内均
                  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            股票上  严格履
碧辟中  股份锁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2021年10  市之日  行了该
国      定      分股份。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 月26日    起36个  承诺,
                  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月内    未出现
                  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                    违反该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的
                                                                        情形。
                  1、本公司将尽量减少和规范本公司及                      承诺方
                  本公司目前和未来的控股子公司与发行                    在限售
                  人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                    期内均
化工有  减少及  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 2021年10          严格履
限      规范关  易,本公司承诺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 月26日    长期    行了该
        联交易  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承诺,
                  2、遵守发行人之《公司章程》以及其                      未出现
                  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                    违反该
                  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发行人上市后                    承诺的
              适用)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                    情形。
              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利用关联交易损
              害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利益受损
              的,将承担由此造成的赔偿责任。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原定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0月26日,因2024年10月26日为非交易日,故上市流通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03,314,21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27.134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2024-10-21] (301090)华润材料: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43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10月21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燕现军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 份的函》,董事长燕现军先生提议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 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燕现军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10月21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 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稳定公司价值,提议公司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 的股份拟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提议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 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11,000万元(含)。
    5.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6.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燕现军先生在提议回购公司股份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燕现军先生在公司回购股份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燕现军先生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1日

[2024-10-14] (301090)华润材料: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40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 15:00(星期一)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二)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宇东路 1 号公司行政办公楼507 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由过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房昕主持会议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八)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5 人,代表股份 1,210,392,89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43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08,189,33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1.28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3 人,代表股份 2,203,5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48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3 人,代表股份 2,203,55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3 人,代表股份 2,203,5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483%。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董事候选人燕现军先生、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9,796,79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8%;
反对317,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弃权27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7,45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483%;反对 317,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267%;弃权 27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25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候选人燕现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姚佳隆、李琴芬两位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4 日

[2024-10-14] (301090)华润材料: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41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常州总部 507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以现场通知、专人送达、电话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经第二
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由过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燕现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燕现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燕现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4 日

[2024-10-14] (301090)华润材料:关于公司变更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42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董事长的情况
  2024年10月14日,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会议同意选举董事燕现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燕现军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年9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情况
  2024年10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会议同意董
事燕现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
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人员组成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燕现军先生(召集人)、房昕先生、张应中先生、
                        张小键先生、郭宝华先生
审计委员会              傅仁辉先生(召集人)、朱利民先生、陈向军先生
提名委员会              郭宝华先生(召集人)、燕现军先生、朱利民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朱利民先生(召集人)、傅仁辉先生、张小键先生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

[2024-09-27] (301090)华润材料: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35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常州总部 510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半数以
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房昕先生为会议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董事候选人燕现军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燕现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会议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
公 司 财 务 负 责 人 组 织 实 施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书面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下午 15:00 在常州总部 507 会议
室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

[2024-09-27] (301090)华润材料: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36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
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下午 14:0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 150,0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

[2024-09-27] (301090)华润材料: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39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10月14日下午15:00时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下午15:00时(星期一)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10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宇东路1号公司行政办公楼
  50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特别提示:
      (1)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10月11日16:00之前送达或传
  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宇东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取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崔浩
  (2) 电话:0519-85778588
  (3) 传真:0519-85778196
  (4)邮箱:cuihao40@crcchem.com
  (5)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宇东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邮政编码:213033
  6.其他事项:
  (1)会议相关材料备置于会议现场。
  (2)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90”,投票简称为“华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
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或个人)出席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以“√” 填写“同意” 、 “反对” 或“弃权” ,
附件三: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业执照号码                            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身份证
 代理人姓名
                                      号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月  日
附注:
    1.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明确写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特别提示: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情况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所有

[2024-09-12] (301090)华润材料: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33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 15:00(星期四)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二)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宇东路 1 号公司行政办公楼507 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军祥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无法现场参会,为保证现场会议的有序进行,由过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房昕主持会议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八)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4 人,代表股份 1,283,088,08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32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08,189,33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1.28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2 人,代表股份 74,898,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039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2 人,代表股份 74,898,75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2 人,代表股份 74,898,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0391%。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
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82,856,8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0%;反对 151,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弃权 7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667,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12%;反对 151,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025%;弃权 7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3%。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三方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427,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04%;
反对 364,5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68%;弃权
10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427,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04%;反对 364,5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868%;弃权 10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9%。
  出于审慎性考虑,股东华润化学材料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数
85,4189,859 股、华润化工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数 353,999,475 股、中信建投证券-浦发银行-中信建投华润化学材料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
表决权股数 2,862,770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徐双豪、翁连诚两位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2 日

[2024-09-12] (301090)华润材料: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34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2024年9月12日,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等有关规定,鉴于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3名激励对象已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
    同,均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4.83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回购
    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4%)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
    2024年9月12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确定特殊异动情形限制性股票处理方式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9)、《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3)。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64.83万股,由1,486,358,853股减
    少至1,485,710,553股;注册资本减少64.83万元,由1,486,358,853元减少至
    1,485,710,553元。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股本总数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
    后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程序。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9月12日起45日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宇东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13033
  3.联系人:崔浩
  4.联系电话:0519-85778588
  5.联系邮箱:cuihao40@crcchem.com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2024-08-30] (301090)华润材料:关于被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为瓶片期货交割厂库及瓶片期货交割品牌、免检品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32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为瓶片期货交割厂库及瓶片期货交
                割品牌、免检品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5日,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郑州商品交易所PET期货交割厂库及期货交割品牌的议案》,现将有关进展公告如下:
  郑州商品交易所于2024年8月28日发布《关于指定瓶片期货交割仓(厂)库的公告》(〔2024〕112号),指定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化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为瓶片期货交割厂库,自2025年1月第16个交易日起开展瓶片期货交割业务。
  郑州商品交易所于2024年8月28日发布《关于指定瓶片交割品牌和免检品牌的公告》(〔2024〕113号),指定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化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瓶片期货的交割品牌和免检品牌。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聚酯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企业,主要产品聚酯瓶片产能规模210万吨/年。公司及子公司成为首批瓶片期货指定交割厂库,同时被指定为瓶片交割品牌及免检品牌,是郑州商品交易所对公司聚酯瓶片产品品质的认可,有助于提升公司的行业影响力和公司品牌知名度,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

[2024-08-28] (301090)华润材料: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23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常州总部 507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王军祥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宇航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会议一致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会议一致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珠海华润材料年产 50 万吨聚酯三期工程”和
“研发试验场所及配套项目”已施工完成并投入使用,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511.97 万元(实际转出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已经离职 9 人,已不符
合激励对象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4.83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和 2024 年有发生派息事项,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回购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将根据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5.1983877 元/股以及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进行最终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约定处理方式的异动
情形的限制性股票处理方式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未约定处理方式的异动情形的限制性股票处理方式为: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三方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基于谨慎性考虑,董
事王军祥、房昕、陈向军、张应中、张小键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5:00 在常州总部 507 会议室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2024-08-28] (301090)华润材料: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24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
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上午 9:3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同意本项议案,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珠海华润材料年产50 万吨聚酯三期工程”和“研发试验场所及配套项目”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对应的该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511.97 万元(实际转出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获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本次离职激励对象中包含 6 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3 名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涉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4.83 万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且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回购价格将根据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5.1983877 元/股以及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进行最终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获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三方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补充协议的签订,可保证公司主要原材料 PTA
供应的安全稳定,保证产品质量,降低原材料综合采购成本,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本次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2024-08-28] (301090)华润材料:202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153元
    每股净资产: 4.66666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1%
    营业总收入: 84.0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71亿元

[2024-08-28] (301090)华润材料: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31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9月12日下午15:00时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2日下午15:00时(星期四)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宇东路1号公司行政办公楼
  50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签署三方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特别提示:
      (1)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3)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9月11日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宇东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取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崔浩
    (2) 电话:0519-85778588
    (3) 传真:0519-85778196
    (4)邮箱:cuihao40@crcchem.com
    (5)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宇东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邮政编码:213033
    6.其他事项:
    (1)会议相关材料备置于会议现场。
    (2)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90”,投票简称为“华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
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或个人)出席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
      票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签署三方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以“√” 填写“同意” 、 “反对” 或“弃权” ,
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无效;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业执照号码                            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2024-08-19] (301090)华润材料:关于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22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拟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为了让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将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举办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举办时间
  公司将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星期三)15:00-16:00 举办 2024 年半年度业
绩说明会。
    二、举办方式
  本次说明会将采取现场参与、中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腾讯会议网络互动形式,具体参会方式如下:
  参与方式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圩塘工业园新宇东路 1 号(请现场参会的
投资者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 15:00 前通过邮箱:crcchem@crcchem.com 与公司联
系,登记参会信息)
  参与方式二:中证路演中心(https://www.cs.com.cn/roadshow/)
  参与方式三:腾讯会议 APP(请腾讯会议 APP 参会的投资者于 2024 年 8 月 2
7 日 15:00 前通过邮箱:crcchem@crcchem.com 与公司联系,登记参会信息)
    三、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保荐代表人,具体以当天实际出席人员为准。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和沟通交流效果,本次
说明会将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以在 2024 年 8 月 27 日 17:00 前将关
注的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crcchem@crcchem.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华润材料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9-85778588
  邮箱:crcchem@crcchem.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9 日

[2024-06-07] (301090)华润材料: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21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486,358,8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9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7,967,995.2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利润分配拟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86,358,8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51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4日,除息日为:2024年6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838    华润化学材料投资有限公司
 2      08*****462    华润化工有限公司
 3      08*****631    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六、调整相关参数情况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承诺: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配后,上述股东最低减持价格由10.32元/股调整为10.28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宇东路1号公司行政办公楼2楼会议室。
咨询联系人:崔浩
咨询电话:0519-85109112
传真电话:0519-8577819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2024-05-24] (301090)华润材料: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18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常州总部 510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王军祥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三方合作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协议的签订,可保证公司主要原材料 PTA 供应的安全稳定,保证产品质量,降低原材料综合采购成本,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本次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会议一致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董事王军祥、房昕、
陈向军、张应中、张小键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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