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胜新材603876≈≈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2.05) ──────────────────────────────────── 最新提示:1)12月04日(603876)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4年中期以总股本88911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4元 ;股权登记日:20 24-10-25;除权除息日:2024-10-28;红利发放日:2024-10-28; 2)2023年末期以总股本89019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9元 ;股权登记日:202 4-07-04;除权除息日:2024-07-05;红利发放日:2024-07-05; 增发预案:1)2022年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14400.00万股;预计募集资金:2700 00.00万元; 方案进度:停止实施 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 ●24-09-30 净利润:22453.79万 同比增:-52.03% 营业收入:176.16亿 同比增:23.73% ────────┬────┬────┬────┬────┬─────── 主要指标(元) │24-09-30│24-06-30│24-03-31│23-12-31│23-09-30 每股收益 │ 0.2300│ 0.2100│ 0.0300│ 0.6100│ 0.5300 每股净资产 │ 7.3168│ 7.3012│ 7.3224│ 7.3600│ 7.1553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4031│ 2.4309│ 2.4274│ 2.4247│ 2.405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3.5683│ 3.5556│ 3.5747│ 3.5409│ 3.518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3.3700│ 2.7700│ 0.4600│ 8.3500│ 7.3600 ────────┼────┼────┼────┼────┼─────── 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4-09-30│24-06-30│24-03-31│23-12-31│23-09-30 每股收益 │ 0.2528│ 0.2067│ 0.0343│ 0.6021│ 0.5270 每股净资产 │ 7.3841│ 7.3846│ 7.4042│ 7.3732│ 7.2037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4031│ 2.4363│ 2.4320│ 2.4289│ 2.395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3.5683│ 3.5634│ 3.5814│ 3.5470│ 3.5048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3.4234│ 2.7992│ 0.4632│ 8.1664│ 7.3161 ────────┴────┴─┬──┴────┴───┬┴─────── A 股简称:鼎胜新材 代码:603876 │总股本(万):88823.4 │法人:王诚 上市日期:2018-04-18 发行价:13.54│A 股 (万):88654.38 │总经理:王诚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169.02│行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电话:86-511-85580854 董秘:陈魏新│主营范围:铝板带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 │。 ───────────────┴──────────────────── 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 2024年 │ --│ 0.2300│ 0.2100│ 0.0300 ─────────┼─────┼─────┼─────┼──────── 2023年 │ 0.6100│ 0.5300│ 0.4000│ 0.1800 ─────────┼─────┼─────┼─────┼──────── 2022年 │ 1.5700│ 1.1800│ 0.6800│ 0.4400 ─────────┼─────┼─────┼─────┼──────── 2021年 │ 0.9400│ 0.5900│ 0.3200│ 0.1000 ─────────┼─────┼─────┼─────┼──────── 2020年 │ -0.0300│ -0.0300│ -0.0300│ 0.0900 ─────────┴─────┴─────┴─────┴──────── [2024-12-04](603876)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4-101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联晟新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联晟新材担保 的金额为50,000.0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为联晟新材实际提供 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5,996.79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联晟新材日常经营需要,需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公司近日与民生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联晟新材提供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 万元的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 本次担保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对该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08月13日 注册资本:壹拾捌亿伍仟伍佰伍拾叁万零壹佰零柒元叁角叁分(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黄寿志 住所:内蒙古通辽市霍林郭勒市铝工业园区B区西侧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铝、铝合金板、铝带、铝卷材、铝涂覆材料、铝材的深加工、生产、销售;机电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联晟新材总资产为499,431.15万元,净资产160,902.48万元,总负债338,528.67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765,402.94万元,净利润5,440.4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最高担保额人民币50,00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长期借款再融资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联晟新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处于平稳发展阶段,各方面运作正常,为保证其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联晟新材的良性 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目前子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上述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未有与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及股东带来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约为268,979.90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约为268,979.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07%。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04日 [2024-11-30](603876)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4-100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变更为由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晟新材”)实施的“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并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变更后的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原技改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2,329.05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实施时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准)对全资子公司联晟新材进行增资,用于“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的项目实施。 本次增资完成后,联晟新材的注册资本将增至185,553.010733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新设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近日,联晟新材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通辽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000755660414 名称: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内蒙古通辽市霍林郭勒市铝工业园区B区西侧 法定代表人:黄寿志 注册资本:壹拾捌亿伍仟伍佰伍拾叁万零壹佰零柒元叁角叁分(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13年08月13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铝、铝合金板、铝带、铝卷材、铝涂覆材料、铝材的深加工、生产、销售;机电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30 日 [2024-11-21](603876)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9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 星铝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五星铝业担保 的金额为18,000.0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为五星铝业实际提供 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9,052.5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五星铝业日常经营需要,需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等,公司近日与工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五星铝业提供金额为人民币 18,000.00 万元的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本次担保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对该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662333090K 成立日期:2007年06月21日 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王诚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瓶窑村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宽幅铝箔产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用基材,钎焊铝箔,润滑油,涂碳铝箔;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五星铝业总资产为361,783.15万元,净资产153,984.60万元,总负债207,798.55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435,366.63万元,净利润25,335.4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最高担保额人民币18,00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或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长期借款再融资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五星铝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处于平稳发展阶段,各方面运作正常,为保证其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五星铝业的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目前子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上述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未有与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及股东带来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约为244,887.46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约为244,887.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39%。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2024-11-13](603876)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8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30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江苏荣丽达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丽达”)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荣丽达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荣丽达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司编号:2024-051)。 近日,公司收到了镇江市京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荣丽达已完成注销登记手续。荣丽达注销完成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且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2024-11-12](603876)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7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润平方”)及北京普润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润平方壹号”)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原因为普润平方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因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本公告中的股东权益变动比例、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按照截至2024年11月10日公司总股本889,124,305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由7.71%降至6.35%,北京普润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由3.98%降至3.95%,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11.69%降至10.30%。(本公告中的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近日,由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普润平方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名称 信息披露 称“普润平方”) 义务人基 北京市延庆区延庆经济开发区双杏东街 235 号(中 住所 本信息 关村延庆园)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11 月 11 日 变动股数 变动比例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股) (%) 2023-5-17 人民币普 集中竞价 至 -4,073,100 -0.46 通股 2024-11-11 权益变动 2023-7-6 明细 人民币普 大宗交易 至 -7,062,388 -0.79 通股 2024-11-11 2023-3-24 人民币普 被动稀释 至 0 -0.11 通股 2024-11-11 2、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一致行动人 北京普润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 名称 信息披露义 下简称“普润平方壹号”) 务人基本信 北京市延庆区湖南东路 1 号延庆经济开发区管理 住所 息 中心 413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11 月 11 日 变动股数 变动比例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万股) (%) 权益变动明 2023-3-24 细 人民币普 被动稀释 至 0 -0.03 通股 2024-11-11 备注: (1)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普润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均为共青城普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因相关股东主动减持而导致的权益变动情况:2023年5月17日至2024年11月11日期间,普润平方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1,135,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 (3)因公司总股本变动而导致的权益变动情况:①公司以2023年6月5日总股本490,553,034股为基数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8股,共计转增392,442,427股(实施权益分派不影响持股比例)。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数由37,221,900股增加至66,999,420股,持股比例不变;北京普润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数由19,537,786股增加至35,168,015股,持股比例不变。②2023年7月14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77,200股。③2024年2月27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169,776股。④2024年9月30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08,260股。⑤2023年3月24日至2024年11月10日“鼎胜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8,676,651股。 综上,截至2024年11月11日,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1.69%(截止2023年3月24日持股比例)降至10.30%,持股变动超过1%。 (4)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5)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义务披露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 量、持股比例 量、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 (%) 无限售条件 普润平方 37,801,800 7.71 56,443,832 6.35 股份 无限售条件 普润平方壹号 19,537,786 3.98 35,168,015 3.95 股份 合计 - 57,339,586 11.69 91,611,847 10.30 注1:上述“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为2023年3月24日减持后的持股数 量,持股比例以2023年3月23日总股本490,460,463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为2024年11月11日减持后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以2024年11月10日总股本 889,124,305股计算。 注2:本公告中的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持股5%以上股东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原因为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未触及要约收购。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 号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11月1日至2025 年1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8,882,339股,减持比例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7,764,679股,减持比例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完成。 2、“鼎胜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 数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未触及要 约收购。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 [2024-10-31](603876)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6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三) 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三) 至 11 月 26 日(星期 二)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dingshengxincai@dingshengxincai.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 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 划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 上午 09:00-10:00 举行 2024 年第三季度业 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 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王诚 董事会秘书:陈魏新 财务总监:楼清 独立董事:岳修峰、徐文学、姜姗姗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11 月 27 日 上午 09:00-10:00,通过 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三) 至 11 月 26 日(星 期二)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dingshengxincai@dingshengxincai.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玲、张潮 电话:0511-85580854 邮箱:dingshengxincai@dingshengxinca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 (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31 日 [2024-10-31](603876)鼎胜新材: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3元 每股净资产: 7.31681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7% 营业总收入: 176.1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25亿元 [2024-10-25](603876)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普润平方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5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 普润平方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润平方”) 持有公司股份64,537,432股,占公司总股本7.26%;普润平方及其一致行 动人北京普润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润平方 壹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9,705,4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2%。本次 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普润平方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9,740,000股, 占其持股总数的46.0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4%;普润平方及其一致行 动人普润平方壹号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9,74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29.8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4%。 普润平方本次解除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23,4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 例为36.2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3%。普润平方本次再次质押后持 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29,74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为46.0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4%。 因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本公告中的股份比例按照截止2024年10月23 日公司总股本889,114,978股计算。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普润平方的通知,获悉普润平方将其 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普润平方 本次解质押股份(股) 23,4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36.2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63 解质押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持股数量(股) 64,537,432 持股比例(%) 7.2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16,74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 25.94 例(%)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 1.88 例(%) 注:上述股份的质押公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鼎胜新材: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普润平方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5)。鉴于普润平方股份质押期间,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故上述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中“本次解除 质押股份数量”及已根据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相应进行了调整。 上述股份解质后,普润平方根据其资金需求,将部分解质股份用于后续质 押,详情请参见“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是否为限售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占其所持 质押融 股东 本次质押股 股(如是, 总股本 控股股 补充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股份比例 资资金 名称 数(股) 注明限售类 比例 东 质押 (%) 用途 型) (%) 南洋商业银 普润 2024 年 10 2028 年 4 行(中国) 提供融 否 13,000,000 否 否 20.14 1.46 平方 月 23 日 月 21 日 有限公司苏 资质押 州分行 合计 / 13,000,000 / / / / / 20.14 1.46 / 注:本公告中的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普润平方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 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四、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累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未质押股 持股数量 称 例(%) 计质押数量 计质押数量 比例 比例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 (%)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普润平 64,537,432 7.26 16,740,000 29,740,000 46.08 3.34 0 0 0 0 方 普润平 35,168,015 3.96 0 0 0 0 0 0 0 0 方壹号 合计 99,705,447 11.22 16,740,000 29,740,000 29.83 3.34 0 0 0 0 五、风险应对措施 普润平方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目前剩余质押的风险在可控 范围内,后续若出现相关风险,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 [2024-10-24](603876)鼎胜新材: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贤海先生逝世的关注公告 联合〔2024〕10010 号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周贤海先生逝世的关注公告 受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公司及其发行的相关债项进行了信用评级。除评级委托关系外,联合资信、评级人员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根据联合资信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个体信用等级为 aa-;公司主体长 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评级的相关债项评级结果详见下表,评级有效期为相关债项存续期。 表 1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进行信用评级的存续期内公开发行债券情况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上次主体评级结果 上次债项评级结果 上次评级时间 债券余额 兑付日 113534.SH 鼎胜转债 AA-/稳定 AA-/稳定 2024/06/21 3.25 亿元 2025/04/09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联合资信整理 2024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发布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 一周贤海先生逝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周贤海先生家 属通知,周贤海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逝世,享年 64 岁。周贤海先生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继承手续。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保持稳定并正常进行。 针对上述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联合资信认为上述事项暂未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暂未对公司信用水平造成重大影响。综合评估,联合资信决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维持上述债项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特此公告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2024-10-22](603876)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2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4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10/25 - 2024/10/28 2024/10/28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5月13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为简化分红程序,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订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经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 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889,114,978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5,564,599.12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10/25 - 2024/10/28 2024/10/28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股东的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周贤海、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王小丽、北京普润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 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4 元;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4 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即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036 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47]号)的规定,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人民币 0.036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4)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有关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人民币0.036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04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1-85580854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2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